6月22日,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常住建罚决﹝2022﹞3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装的行为。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第(三)项,处罚款0.9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江苏顺业纺织有限公司15#生产车间扩建,18#生产车间工程物料提升机安装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装的行为。2022年5月10日,常熟市建筑管理处执法人员至江苏顺业纺织有限公司15#生产车间扩建,18#生产车间工程现场检查发现物料提升机安装作业时,安装单位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委派技术人员、安全员到岗监护履职。针对上述问题对该工程开具了《建筑工程施工停工(局部)整改通知书》(编号:TGZG20220114)一份。目前现场已经整改完成,于2022年5月17日拿到常熟市建筑管理处开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复工通知书》。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第(三)项的规定,故予以立案。
天眼查显示,2021年5月8日,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作出2820210023号处罚决定书,2020 年 9 月 23日 在松江区泗泾镇SJSB0003单元11-01地块商品住宅项 目 存在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 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法定代 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信息、施工合同 ),违反了 《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罚款贰万元整。
2016年7月5日,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6)沪0120执04431号,执行标的61602。
昆山久裕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孟军波,住所昆山市巴城镇震川西路2038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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