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辉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巨大粤西建造工程有限公司、广州人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建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巨大粤西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产业租借合同纠纷一案,广东恒辉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民初201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1年12月2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46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则,向你布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布告宣布之日起,通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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