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实施“十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强化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形成企业治理、属地监管、部门行业督导相结合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机制,切实降低施工扬尘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负总责,应明确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扬尘防治方案,督促监理单位检查施工扬尘防治方案的实施,组织协调扬尘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暂不能开工或停缓建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应组织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二)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实施,针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制定扬尘防治方案,落实专人专职,加大文明施工措施投入,做好扬尘防治各项措施的实施与管理。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门前卫生保洁,对各施工班组及土方、配套等分包单位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管理。
(三)监理单位切实履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监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方案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措施。对未按标准要求执行的工程,要下达监理整改或停工指令及时进行制止,制止不住的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住建部门。
(一)强化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围挡要规范封闭、连续设置,材质、高度符合标准,做到坚固、整齐、洁净、美观,鼓励使用定型化设施围挡,过期的围挡及临建设施应及时拆除清理。
(二)加强现场物料、裸露土方管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码放位置要提前规划,整齐码放于材料存放区。水泥、砂石、干粉砂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使用密目式防尘网等进行封闭覆盖,破损的要及时修复。处于土方开挖阶段的建筑工地,应分区域开挖,非开挖区域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不得有裸露的渣土、建筑垃圾。
(三)强化施工现场降尘作业。施工现场土方开挖、石材切割等应配备雾炮车或喷淋喷雾降尘设施,采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加工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硬化的地面应派专人洒水保洁,不得有浮尘、积土现象。
(四)严格车辆冲洗。保持建筑工地出入口环境整洁,保证出门车辆有效冲洗且无带泥上路现象,保证车辆冲洗设施要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五)加强非道路移动设备的管理。严格审核建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记录,建立管理台账,利用手机微信小程序、扫描设备二维码等方式对进场机械进行查验,未取得环保编码的机械禁止在建筑工地使用,一类禁用区内建筑工地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设备。
(六)做好监测监控和空气质量应急响应。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置在线颗粒物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与环保、住建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大气重污染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增加洒水次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土方开挖和管沟开挖作业、混凝土剔凿、渣土外运、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红色重污染预警,停止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治理行动不分阶段,企业项目自查与各区排查、市级督查同步进行持续开展。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要切实履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监管责任,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动真碰硬,对“六个百分百”控尘措施不落实,扬尘治理不到位、屡查屡犯的企业和责任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依法进行上限处罚并全市曝光。
(一)紧盯重点项目和点位。将主干道路、学校、医院、大型商业体、场馆周边、预拌混凝土企业以及地铁工地、配套管线施工、市政道路、处于土方作业工地等重点点位(周边1公里范围内工地)和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为管控重点,市住建执法总队组织各区住建执法支队于9月中旬前梳理完成项目明细,清单化管理,列入市区必查点位,重点督查扬尘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二)企业全数自查自纠。项目参建单位对照“六个百分百”控尘要求,立即开展在建项目全覆盖自查自纠,建立检查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对照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要求,在堆放、装卸、运输、生产等环节严格落实覆盖、洒水、封闭、除尘等控尘措施,开展自查,持续保持绿色生产水平。
(三)各区全面排查。各区住建委要落实网格化扬尘治理要求,在企业、项目全面自查的同时,同步对区管项目、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情况,台账建立及整改情况以及扬尘措施落实情况,对列入必查点位和项目,利用视频监控、在线颗粒物监测等手段,做到每日必查、应查尽查,并每周上报辖区项目扬尘动态治理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销号管理,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四)市级重点督导。市住建执法总队要对市管项目,特别是地铁项目(含配套管线)、市政道路等线性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市住建委、市住建执法总队按照4个片区督导分工,每周各片区督导1个区,每月16个区全数督导1次,对各区排查情况、网格化管理及每周动态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扬尘细颗粒物浓度高、反弹幅度大的区进行挂牌督办驻区督导。对区排查没有发现,市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环保部门通报的,要倒查监管责任,对区住建部门、执法支队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同时,会同环保部门开展联动执法,配合做好挥发性有机物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加大惩处力度,高质量完成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行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针对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以及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各项应急措施作出详细规定。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为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全市房屋建筑及市
2023年9月,湖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十堰市发现,十堰市城区扬尘管控不到位,工地、堆场、收储土地等场所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大气环境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2018年4月湖北省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指出“十堰市相关部门就施工扬尘等执法监管工作互相推诿,导致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20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两个督察组,于7月19日至8月12日同步对沧州市、衡水市开展了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按照工作安排,梳理形成4起典型案例,涉及沧州市2起,衡水市2起。4起典型案例分别为:一是沧州市部分坑塘沟渠成为纳污“储罐”,对
8月11日,陕西省商洛市委、市政府印发《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行动方案》共有5大部分23条内容,归结为“四五四五五”:即四大结构调整、五大治理工程、四大行动、五项机制、五项保障措施。第一部分说明了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第二部分是总
为进一步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加强施工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按照《海南省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0天决战攻坚行动方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我省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一2024)》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压
4月23日,江苏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会同徐州市政府召开第二轮“组地磋商会”,针对扬尘突出问题展开专题磋商,持续将工作重心向治本转移和深化。省第三督察组组长潘正勤、副组长俞波涛、徐州市政府副市长,省第三督察组及徐州市住建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扬
安徽省住建厅3月15日印发《2023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聚焦土方开挖、渣土转运、绿化施工、房屋拆除等重点环节,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防治责任制度,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扬尘差别化管控,实施分级分类防治,补齐扬尘防控
1月6日,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中南钢铁炼铁厂高炉废钢区域扬尘治理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如下:[炼铁厂高炉废钢区域扬尘治理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1月06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1月09日本炼铁厂高炉废钢区域扬尘治理改造(标段(包)编号:0721-2266A944-B05-641/01),经评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12月10日,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炼铁厂高炉废钢区域扬尘治理改造招标公告,建设规模980万元,详情如下:炼铁厂高炉废钢区域扬尘治理改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炼铁厂高炉废钢区域扬尘治理改造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12月8日,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炼铁厂高炉炉渣区域扬尘治理改造招标公告。公告显示,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6号高炉上料斜桥及各下料口,上料小车在装料、移动、卸料过程中存在扬尘现象,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为有效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10月13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施工单位对施工扬尘防治负实施责任,总承包单位对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对所承担专业承包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具体负责。施工单位应建立项目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编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7月27日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详情如下: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为贯彻落实我省“洞庭清波”“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扎实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徐州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2023年3月,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徐州市。督察发现,徐州市扬尘防治“最后一米”打折扣,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第三方监理履职不到位,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徐州市可吸入颗粒物(P
安徽省住建厅3月15日印发《2023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聚焦土方开挖、渣土转运、绿化施工、房屋拆除等重点环节,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防治责任制度,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扬尘差别化管控,实施分级分类防治,补齐扬尘防控
2月16日,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加强全市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通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详情如下: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市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十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要求加强冬春季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
上一篇:人民日报:海南三亚凤凰岛二期工程——拆除整改持续推
下一篇:约8万方!绍兴这里要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