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张家北路征收地块房屋拆除工程需要,决定接受具有从事房屋拆除相应人力、物力、财力,并响应本公告的房屋拆除企业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张家北路征收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房屋拆除面积 约 12000 平方米,残值回收综合单价23.25元/㎡(具体拆除范围以项目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以上拆除房屋残值回收综合单价已考虑房屋拆除施工扬尘治理。工程竣工、拆除地块清场交地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地块管护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根据房屋拆除要求,采用湿法降尘、机械与人工作业相结合的方式,按规定的时限完成中标工程房屋及附着物、建筑物拆除,废料转运、渣土清运、清场交地,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扬尘治理、地块管护工作,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
按时完成所腾空房屋及附着物、建筑物(不含净资产回收设备、设施)的拆除、旧料(废料)及渣土清运、清场交地。逾期未清场交地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清场交地,所需费用从中标房屋拆除企业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拆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并配备不少于二名现场 安全员(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证书材料复印件,单位委派的施工现场负责人。上述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和 2022年4月-6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证明(人社部门出具);
5.房屋拆除工程现场勘察,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员审批加盖单位印章的《张家北路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张家北路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原件。
报名单位于2022年8月10 日18:00前按本公告第五条所列全部资料按序装订密封加盖单位印章送达市房地产服务中心。逾期未送达或不按照本公告要求密封的将被拒收。
3.抽签结束后2日内,中标的房屋拆除企业凭中标公证书及下列材料与房地产服务中心所属房屋综合服务公司签订《房屋拆除承包合同》。
⑴中标单位为 本项目拆除人员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每人保险金额 不低于50万元);
1.签订的《房屋拆除承包合同》至房屋完全拆除、砖渣清运结束及场地平整自行终止。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房屋腾空拆除应拆尽拆达 90%,履约和安全保证金 可返还 70%(不计息); 剩余履约和安全保证金待清场交地验收合格后返还(不计息);
2.本项目为房屋征收拆除工程,周期较长,被征收户腾空交房时间不确定,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履约和安全保证金的返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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