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4月11日电 (章华维)3月初,有成都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存在硬伤的老旧小区拆旧建新”。日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该网友留言,表示“允许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独立基底低层住宅和纳入改造项目库的不成套危旧住房可以采用改扩建或拆除原址重建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
该留言称,成都很多老旧小区建于上世纪,存在“停车位稀缺、小区规划失误、砖混结构不抗震、出口狭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车棚狭小、缺少体育锻炼的场地”等硬伤,“对这类小区的改造,不提倡小修小补,而应该把部分老旧院落拆除,修建新楼房”。
对于该网友建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经核实,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等国家、四川省政策文件中,支持对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采用修缮改造的方式实施涉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住宅楼栋公共部位的基础类改造,同时鼓励增加停车、环境及配套设施等完善类改造,积极推进卫生、适老、文化休闲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提升类改造。为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我市于2023年先后出台《危房原址恢复重建工程规划许可办理规则》(成自然资发〔2023〕31号)、《成都市危旧住房成套化改造规划和用地支持措施(试行)》(成自然资发〔2023〕68号),允许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独立基底低层住宅和纳入改造项目库的不成套危旧住房可以采用改扩建或拆除原址重建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使其能够独用成套,并从规划土地、公服配套、地下空间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适当增加公共停车场(库)、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服务设施及广场绿地”。
据红星新闻报道,今年成都市“君平街89号院”1栋住宅危房原址恢复重建项目,正是参照了2023年5月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危房原址恢复重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执行。
经查询得知,《通知》适用范围为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国有建设用地上,土地房屋权属合法的独立基底低层住宅,经已纳入市住建局管理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意见为无法满足安全使用条件需停止使用,并含有整体拆除的建议,拟原址恢复重建的项目。
危房原址恢复重建需满足多项要求。其中,“已纳入市住建局管理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意见为D级/Dsu级且明确为需停止使用的、整体拆除重建项目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址恢复重建房屋涉及多个产权人的,需提供所有产权人书面同意重建意见”“房屋存在买卖、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转让、限制情形的,应提供买卖人、承租人、抵押权人、查封单位等同意原址重建的书面材料”是房屋获批原址恢复重建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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