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601室业主小雪在装修期间违规拆除房屋承重墙,501室业主小伟发现后,担心楼上承重墙拆除后影响整个楼栋和自家房屋安全,随后其向物业和住建局举报,后住建局同小区物业前往现场核实情况,要求业主小雪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加固,但是业主小雪未进行修复。故原告小伟将小雪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法庭提交住建局经现场查看后出具的处理意见,要求被告恢复已拆除部分的墙体结构,且恢复过程需要委托具有专业资质设计院负责设计恢复方案,对施工及建材均提出相应要求。
法官第一次与被告联系时,被告拒不配合,表示施工时装修公司表示可以拆除。后经法官释明,多次告知其拆除承重墙的危险后果,被告最终意识到拆除承重墙会给整个楼栋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也想通了自己私拆承重墙的不妥之处,自行找专业设计公司进行修补,向住建局提交资料也已审核通过。
之后,被告向原告提供修补材料及室内装修照片并邀请原告前往其家中查看。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原告主动撤诉。
承重墙,被称为建筑的“生命墙”。私自拆除承重墙,可能破坏房屋结构整体性,加速房屋老化,甚至导致建筑垮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有对于私自拆改承重墙行为的规定。擅自拆改承重墙,行为人可能会因此受到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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