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租客退租时,房东拿探照灯逐寸检查,最后列出清单要求赔偿一万余元,事件引发全网热议。“提灯定损”相关事件频频登上热搜,4月3日,玉山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房东郭某林已退还“赔偿金”,且郭某林的五层半房屋被认定存在违建情形,4月15日,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记者从玉山县了解到,涉事违建房屋已确定进行拆除,目前正在研究拆除方式,拆除的具体时间也尚未确定。(据4月15日纵览新闻报道)
不按规则办事,蛮横无理欺压他人,就应该付出代价。郭某林因拿砖块砸人被行政拘留,现在房子违建部分也要拆除,所以网友就拍手称快。法治社会,岂容郭某林胡作非为?
其一,在他和租客陈某发生纠纷后,当地村委会介入调解,依然是陈某赔偿两千元而告终。调解变成了和稀泥,最终没达到缓解矛盾的结果,反而激化了彼此的对立情绪。房屋正常磨损也要收费,甚至开出超过万元的索赔,令人难以接受。
其二,在3月22日晚,郭某林拿砖块砸向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事发时为什么没有依法处理,只是在事件闹大之后才处罚?如果说,法律对郭某林的违法行为零容忍,那就是在给社会良善撑腰。
其三,另据每日经济新闻4月16日报道,2016年10月,江西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意见》中明确,村民自建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上限不得突破350㎡,一般不超过三层。郭某林的房屋存在违建情形,在建设时当地村委会和相关部门难道就不知情?这不科学。依法阻止郭某林违建的行为,或者在违建后要求对方拆除,都是应有之义。
郭某林和租客之间的矛盾冲突,越闹越大,“提灯定损”只是表象,郭某林的各种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惩治才是根本。那么,是不是因为如此,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把法律法规当回事?
“小恶”其实关乎群众的幸福感。“提灯定损”事件让人最值得反思的地方,就是要对各种违法行为及时惩治,不能让他们胡作非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郭某林们少些嚣张,多些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在行事时考虑后果,从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在事情发酵之后,违建房屋将被拆除在意料之中。化解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要预防纠纷,将各种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才能达到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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