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普法园地】房产市场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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