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工程类”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A分标为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B分标为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C分标为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方式为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玖角叁分(1,499,999.93);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工程类”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A分标为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B分标为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C分标为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方式为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3.评审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4.投标单位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贵港市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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