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 音频解读 济公资中心发〔2022〕10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评标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逐步走向深入,各地招投标及评标操作规范不统一的问题凸显。为积极响应省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评标操作规范统一的要求,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深入自查、对比分析,对照省中心和其他地市工作规程,梳理分析了现有操作规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新修订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评标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为下一步推进建设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常态化奠定良好基础。
修订后的《规程》借鉴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评标工作规程(试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评标工作规程(试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评标工作规程(试行)》等规程,并结合了新版评标系统的流程式评审方式。既压实了各环节交易主体责任,强化了与系统操作的关联性,更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意义,同时也保持与省中心相关规程的最大化一致。《规程》共25条,涵盖了从招标计划发布到资料归档所有交易流程,各环节均明确了各交易主体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同时,明确了交易项目要在全流程数字化见证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等通过交易平台完成项目招投标及评标各环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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